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河南城建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规定,我处自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我校10名中层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具体人员如下:
1.马良涛,男,2016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能源与建筑环境工程学院院长;
2.刘海燕,女,2016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能源与建筑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3.陈玉兴,男,2016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艺术设计学院院长;
4.马步伟,男,2016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书记;
5.刘雅妹,女,2016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数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6.徐华锋,男,2016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数理学院院长;
7.赵静生,男,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图书馆党支部书记;
8.武伯军,男,2016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图书馆馆长。
9.王艳芳,女,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任法学学院院长、思想政治教育教学部主任;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任法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法学院院长。
10.李红亚,女,2016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主任。
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请与审计组联系。
联系电话:2089885 2089095
邮 箱:sjc@hncj.edu.cn
地 址:行政楼418、419、420办公室
特此公示。
河南城建学院审计处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