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有关要求及《河南城建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一步强化对我校中层正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自2026年9月21日起,对我校13名中层领导干部开展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具体人员如下:
1.杨尧军,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任纪委副书记兼综合办公室主任;
2.曹恒慧,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任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3.朱新锋,2021年1月至2024年4月期间任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
4.姜忠峰,2024年5月至2024年8月期间主持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工作,2024年9月至2025年12月期间任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
5.吕鹏飞,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任国际教育学院党委书记;
6.刘海燕,2021年1月至2024年8月期间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兼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7.王东旭,2024年9月至2025年12月期间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8.杜留记,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任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9.董燕飞,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任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院长;
10.苗道华,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任法学院党委书记;
11.郭金敏,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
12.张宏敏,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任实验室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13.景勤,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任医院院长。
审计内容: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部门重大财经政策、学校决策部署,推动学校及本单位科学发展情况;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3.任职期间单位发展规划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4.重大经济决策情况;5.单位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绩效情况以及风险管控情况;6.单位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7.重要项目的研究决策情况;8.单位内部管理的规范和完善,特别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9.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10.对以往审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审计期间,如有需要反映的事项,请与审计组联系,同时欢迎广大师生对审计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2089095
地址:行政办公楼418、419、420室
特此公示。
河南城建学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
2026年9月17日